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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協議改派的具體流程是什麼

一、三方協議改派的具體流程是什麼?

三方協議改派的具體流程是什麼

畢業生就業計劃上報後,若有個別畢業生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改派的,畢業生本人必須在派遣之日起一年內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及有關材料,經學校審查後,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整,但必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後未被批准調整改派的學生,仍回原派遣單位就業。

(1)辦理程序

畢業生提交相關材料,到交大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並且渠道大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統一報省教育廳審批,統一辦理改派。畢業生本人辦理檔案、户口問題。

(2)所需改派材料的內容

1、原單位退函;

2、派往具體單位的

需原單位同意解除就業協議的證明材料,並加蓋原單位人事部門的有效公章;

3、派回生源地人事局的

需在原報到證備註欄出具生源地人事局“同意改派”意見並加蓋有效公章;

4、新單位接收函(或新就業協議)即新單位同意接收的證明,應蓋有該單位人事部門的公章;

5、畢業生本人的申請;

即畢業生本人對改派理由的申述申請材料(見附表格式)。

6、原報到證。

(3)户口檔案的處理

1、户口問題:改派後需重新辦理户口的畢業生,如已經在原單位落户的,可持新報到證和持原來的户口遷移證到金花路派出所辦理新的户口遷移證;

2、檔案問題:改派後,由畢業生本人將原檔案和新報到證直接轉至新單位,由新單位將新報到證底聯封入檔案。

(4)有關改派的相關規定

1、根據省教育廳規定,畢業生改派期限為畢業後一年,即改派截止時間為畢業次年的6月;

2、每個畢業生只能辦理一次改派;

二、試用期內不買社保違法嗎

試用期內要買社保的。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如果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勞動者遇上不買社保情況可以去當地人社局舉報。

1、只要在勞動合同成立期間,就要繳納社會保險。試用期限被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所以應當繳納社會保險。

2、應在勞動合同條款之內約定試用期,口頭約定的試用期不予認可,屬於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點出了只有在勞動合同存在的情況下才能約定試用期。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更是明確了:“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後,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明確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以上就是對三方協議改派的具體流程是什麼的相關解釋。在員工的試用期內,企業應該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但如果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沒有寫明該試用期,那麼在法律上就不具有保護效益。所以,在簽訂勞動合同的過程中,需要看清合同中有沒有相應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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