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

當前位置 /首頁/合同事務/合同糾紛/列表

如何確定合同的履行地

一、如何確定合同的履行地

如何確定合同的履行地

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則確定:

1、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採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採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託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

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3、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4、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二、不履行合同會有什麼責任

不履行合同當事人的責任如下:

1、未支付價款或報酬的,對方可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2、遲延支付價款或報酬的,應當支付該價款或者報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4、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物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或者退貨等。

實踐中,針對不同的合同,具體確定合同的履行地的規定不同,各位一定要從實際出發,瞭解清楚我國在這方面的規定,不要做出違背法律規定的約定,這樣的約定只能是無效的。此外,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還經常存在各種各樣的糾紛,比如:合同的履行期限糾紛、合同的履行方式糾紛等等。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石家莊律師。

TAG標籤:履行地 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