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我簽字還有法律效益嗎 普法法律網 合同效力 3.0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以欺騙的手段,通過蒙蔽,迷惑受害人,使其沒有真正瞭解合同內容,這樣的情況下,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TAG標籤:法律 簽字 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