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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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合同簽字就有效

因為在合同簽訂的那一刻,此時雙方已經達成一致,符合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只是由於客觀原因沒有蓋章,所以該合同理論上是成立的。按照法律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起就發生法律效力。合同簽字生效,法律法規內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典法》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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