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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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誤解與顯失公平的區別是什麼

重大誤解與顯失公平的區別:
1、重大誤解是當事人因自己的過錯導致對合同的內容等發生誤解而訂立了合同,而顯失公平是基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情況訂立了合同。
2、重大誤解的合同並不要求後果顯失公平。而顯失公平的合同要求後果顯失公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一條
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重大誤解與顯失公平的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