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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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貨物買賣合同怎麼解除

民法典規定貨物買賣合同怎麼解除
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貨物買賣合同解除的方式有約定解除、協議解除和法定解除。
約定解除是在制定合同時就有約定合同解除條件,解除條件成就時,合同解除;
協議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現法定解除事由時,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