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怎樣繳税 普法法律網 合理避税 1.1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應納税所得額=年終獎金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税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税發[2005]9號)文件的規定,納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税,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法律依據:《税收徵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條除税務機關、税務人員以及經税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託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税款徵收活動。 TAG標籤:合理避税 繳税 年終獎 税務類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