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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税退税國庫處理中多久到賬?

一、個人所得税退税國庫處理中多久到賬?

個人所得税退税國庫處理中多久到賬?

"個人退税一般當月15日之前申報退税的,當月可退下税款,如果是15日之後申報的,需隔月才能到賬。根據您的描述,正常情況下當月可以收到税款,如果長時間未收到税款的建議與主管税務機關確認。

由於經營所得的納税人主要是個體工商户和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者,這部分納税人如果屬於核定徵收,税務機關一般不要求彙算清繳,如果屬於查賬徵收,一般都聘請有財務人員,由財務人員進行彙算清繳,這和原個税法下基本是一致的,變化不大。

根據《個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納税人辦理彙算清繳退税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税人辦理彙算清繳退税的,税務機關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税”。從這一條款可以看出,取得綜合所得的納税人,可以由本人進行彙算清繳(或委託代理人以本人名義辦理),也可以由扣繳義務人進行彙算清繳。

這一點是新個税法變化比較大的地方,2019年1月1日後,凡認定為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需要辦理個人所得税彙算清繳。由於彙算清繳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一般來説,如果由扣繳義務人,也就是單位的財務人員辦理,會大大增加財務人員的工作量和壓力,而且單位的財務人員也沒有義務為每個員工承擔相應的納税風險,因此,將這一塊工作委託給專業的中介機構更為現實一些。

二、哪些情況需要進行彙算清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第三十三條,個人所得税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一項所稱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彙算清繳,包括下列情形:

(一)在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去專項扣除的餘額超過六萬元;

(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去專項扣除的餘額超過六萬元;

(三)納税年度內預繳税額低於應納税額的。

納税人需要退税的,應當辦理彙算清繳,申報退税。申報退税應當提供本人在中國境內開設的銀行賬户。

退税的程序,目前來看,一般都是在app上完成的,所以首先需要有一個相關的賬號,登陸之後才查詢有關信息,如果符合退税申請,也可以在相應按鈕中申請退税,只要條件符合就會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