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二級派出所處理期限 普法法律網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1.0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輕傷二級,那就意味着傷害已經十分嚴重,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因此,案件會經過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及法院三個階段。在派出所也即公安機關的處理期限一般為15-30天,如果偵查期間發現案件比較複雜或困男需要增加偵查期限的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請增加偵查期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4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TAG標籤:輕傷 損害賠償 期限 人身侵權 二級 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