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要求賠償怎麼辦,我家廚房漏水到樓下 普法法律網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2.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房屋在保修期內,非人為原因造成的漏水,承擔責任的主體為開發商。漏水不是物業造成的,但如果物業有疏於管理的情況,或是出現了問題後沒有及時處理,導致損失擴大或出現了更嚴重的問題,那麼物業要承擔責任。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TAG標籤:損害賠償 廚房 漏水 賠償 人身侵權 我家 樓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