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侵害生命健康權的行為有哪一些

一、侵犯健康權的行為包括暴力行為。
二、侵犯健康權的行為包括違法使用武器、警械武器、警械。
三、侵犯健康權的行為包括其他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侵害生命健康權的行為有哪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