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人身損害賠償由誰來賠

人身損害賠償由誰來賠
律師解析:民法典人身損害賠償由賠償義務人賠償。
未殘疾應賠償遭因看病所需要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而產生減少的一切費用,包括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其他費用賠償義務人根據受害人的受傷情況都應當予以賠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