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的不動產特殊地域管轄 普法法律網 民事訴訟 2.8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民事訴訟的不動產特殊地域管轄,訴訟時效法律專題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不動產糾紛的訴訟應該由哪個法院管轄不動產所在地法院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TAG標籤:管轄 地域 訴訟管轄 不動產 民事訴訟 訴訟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