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拘役期限不超過多久?

拘役期限不超過多久?
律師解析: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一年。被判拘役,刑期從人民法院的判決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機關執行,不押送監獄收監強制執行勞動改造,主要是體現分管分教,致其惡習得到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惡性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法律依據:刑法》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