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撈水產罪怎樣判刑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1.5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刑法》第340條規定: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六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 TAG標籤:水產 捕撈 判刑 非法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