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罪判緩刑是否構成累犯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2.3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不構成。根據《刑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除外。”而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不再執行,而不是執行完畢,其不符合累犯的構成要件。所以,前罪判緩刑不構成累犯。 TAG標籤:緩刑 刑事辯護 累犯 前罪判 刑事處罰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