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最多多少年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2.3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在我國一罪有期徒刑最高可獲判15年,數罪併罰時有期徒刑最高不可超過25年。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死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五條【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TAG標籤:有期徒刑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