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鬥毆旁觀者的處罰規定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3.04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打架鬥毆的旁觀者不承擔責任,由參與人員依據具體案情承擔相應的處罰責任。《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TAG標籤: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打架鬥毆 旁觀者 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