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回判決監外執行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1.0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65條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TAG標籤:刑事辯護 監外執行 判決 刑事處罰辯護 下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