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盜竊公共設施違反什麼法律?

盜竊公共設施違反什麼法律?
律師解析:盜竊公共設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一、盜竊公共設施處罰標準如下:
1、盜竊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2、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構成盜竊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盜竊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