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從重處罰的情形怎樣可以判輕點
1、未成年人犯罪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應當從輕、減輕處罰。
2、聾啞人、盲人犯罪的,可以從輕、減輕處罰。
3、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有自首、坦白情節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5、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6、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的,可以從寬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八條
【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