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重大責任事故罪第一責任人是什麼?

重大責任事故罪第一責任人是什麼?
律師解析: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犯罪主體主要為從事容易引起死傷結果的業務的人員,包括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等。
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
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