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如何認定和承擔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2.1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第五條規定了,執法辦案人有故意或者過失造成執法過錯的,應當根據各自對執法過錯所起的作用,分別承擔責任。第七條因執法辦案人或者審核人弄虛作假、隱瞞真相,導致審批人錯誤審批造成執法過錯的,由執法辦案人或者審核人承擔主要責任。第八條因鑑定人提供虛假、錯誤鑑定意見造成執法過錯的,由鑑定人承擔主要責任。第九條違反規定的程序,擅自行使職權造成執法過錯的,由直接責任人員承擔責任。 TAG標籤:執法 認定 人民警察 刑事犯罪辯護 刑事辯護 公安機關 過錯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