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立即執行判斷條件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1.2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死刑立即執行,就是我們平時説的死刑,是一種死刑執行制度,而並非比死刑更嚴厲的刑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八條: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罪犯,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TAG標籤:死刑 刑事辯護 執行 刑事犯罪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