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前做什麼準備 普法法律網 行政處罰 3.1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準備必要的生活用品即可,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現金由拘留所登記並統一保管。被拘留人拘留期滿,拘留所應當返還代為保管的財物。《拘留所條例》第十一條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應當對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現金由拘留所登記並統一保管。檢查發現的違禁品和其他與案件有關的物品應當移交拘留決定機關依法處理。對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檢查應當由女性人民警察進行。第三十條被拘留人拘留期滿,拘留所應當按時解除拘留,發給解除拘留證明書,並返還代為保管的財物。 TAG標籤:行政處罰 行政類 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