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税虛假申報怎麼處罰 普法法律網 行政處罰 7.72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個人所得税虛假申報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税依據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税人不進行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TAG標籤:處罰 個人所得税 行政處罰 行政類 申報 虛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