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境外收買軍事祕密罪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行政處罰 1.4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祕密或者情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TAG標籤:處罰 軍事 收買 境外 行政類 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