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合併處罰的法律依據 普法法律網 行政處罰 1.1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行政處罰中有“合併執行”或“合併處罰”的概念,兩者的概念來源於刑事法典理論的“數罪併罰”。多種違法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大,若是簡單的擇一重罰,而不合並處罰,可能會出現對違法行為漏罰的情形,則會放縱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有違《行政處罰法》中的“過罰相當”原則。《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三十八條一人有兩種以上違法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可以製作一份決定書,分別寫明對每種違法行為的處理內容和合並執行的內容。 TAG標籤:合併 法律依據 處罰 行政處罰 行政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