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調解行為是否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普法法律網 行政複議 3.0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治安調解行為(協議)不能申請行政複議。因為所有的調解協議均是雙方當事人自願同意的結果文件,並不屬於行政機關的文件、信函(作為)。所以不能作為行政訴訟的依據。《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 TAG標籤:調解 行政類 治安 行政複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