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更換身份證要多久 普法法律網 行政許可 3.0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異地辦理身份證需要兩個月至三個月左右。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TAG標籤:身份證 行政類 行政許可 異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