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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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身份證需要什麼證件和材料

辦理身份證件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證照片和照相館提供的身份證照片拍攝回執單;
2、户口本;
3、居住證異地辦理才需要)。
具體的身份證辦理程序:
1、申領人帶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
2、經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採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區要求先採集照片信息,再帶到户籍部門辦理身份證,需要諮詢當地户籍部門)。
3、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導登記表》。
4、核對資料無誤,錄入公民指紋信息。
5、繳納證件工本費(具體以當地户籍文件為準,首次辦理或者過期補辦工本費大約20元、丟失補領工本費大約40元)。
6、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導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
7、未滿16週歲辦理身份證,需要監護人陪同進行辦理。
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
《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十條準則》
第一條異地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人需交驗下列身份證件之一:
(一)居民户口簿;
(二)居民身份證(僅限居民身份證換領);
(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受理地公安機關要以全國人口基本信息資源庫數據信息為準,嚴格核驗申領人身份信息。

辦身份證需要什麼證件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