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1012條是怎樣的一種規定 普法法律網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1.7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條,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TAG標籤:民法典 條是 行政類 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