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不批捕後公安如何辦理 普法法律網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7.09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檢察院不批捕後公安機關應當釋放被拘留的人,如果公安機關認為檢察院的不批捕決定有錯誤的,可以要求複議,但是也必須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92條,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複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複核。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複核,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行。 TAG標籤:辦理 行政訴訟 檢察院 批捕 公安 行政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