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人在立案時提交哪些材料 普法法律網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1.3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起訴人在立案時應提交的材料:一、起訴狀。必須由原告本人簽名。原告是法人的,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名。二、主體資格證明;三、起訴證據材料;四、授權委託書;五、起訴費證明。【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TAG標籤:材料 立案 起訴人 提交 行政訴訟 行政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