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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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報告事先怎麼辦?

一、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有三類

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報告事先怎麼辦?

(1)導致患者死亡或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

(2)導致了3人以上人身損害的後果;

(3)省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報告事先怎麼辦

發生下列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醫療機構應當在12小時內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三、相關規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十四條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發生下列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醫療機構應當在12小時內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一)導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

(二)導致3人以上人身損害後果;

(三)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第三十五條衞生行政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對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作出行政處理。

第三十六條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後,除責令醫療機構及時採取必要的醫療救治措施,防止損害後果擴大外,應當組織調查,判定是否屬於醫療事故;對不能判定是否屬於醫療事故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第三十八條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衞生行政部門處理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受理。醫療機構所在地是直轄市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接到醫療機構的報告或者當事人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7日內移送上一級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處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

(三)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為大家介紹了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報告事先怎麼辦的問題。如果發生重大醫療過失行為,醫療機構需要向所在地的縣級衞生部門報告,在規定的時間內。制定相關的規定有利於相關部門及時調查原因收集證據,及時對醫療事故作出處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泰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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