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追討律師解答

欠錢不還可以報警麼?

對於欠錢不還可以報警麼這一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我給大家做一下回答。因為好多人在把錢借出去之後都會遇到類似的問題:錢借出去之後,要不對方就失蹤了,怎麼找也找不到;要不就是對方還在,但是不論怎麼索要,對方都是百般拖延不給,於是很多人就會陷入一種誤區:要不給公安打電話吧,進行報警,公安應該會配合解決這些事情的。

欠錢不還可以報警麼?

其實大家都陷入一種誤區:欠錢屬於民事案件,公安機關一般不會插手,不會通過刑事手段處理民事案件,所以欠錢不還即使報了警,公安也不會處理。所以與其這樣,大家不如找一個靠譜的律師去諮詢一下。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