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主債權金額不確定的擔保是否有效 普法法律網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1.4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1、不確定,是無效的擔保合同。2、保證合同應當符合以下要求:(1)有明確的保證意思。即保證人必須明確表達對一個債權債務願意以自己的財產擔保債務履行的意思表示;(2)被擔保主債權已經確定或可以確定。即保證合同的標的應當是特定化的、數額可以確定的、已經成立併合法有效的債權。 TAG標籤:擔保 債務債權 債權債務 對主 債權 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