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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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無抵押擔保

什麼是無抵押擔保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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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無抵押擔保?跟抵押擔保有什麼區別?

在網貸投資過程中我們經常會看到信用標、抵押標等,在項目説明中也會看到借款人有無抵押擔保、房產抵押擔保以及車輛、票據質押擔保等擔保形式。那麼,無抵押、抵押、質押這三種擔保方式有何區別呢?
1.無抵押擔保,是指保證人與貸款人約定,當借款人違約或者無力償還貸款時,保證人按約定代為履行債務或承擔相應的責任。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組織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保證人,但債務人自身不能作為保證人。
2.抵押擔保,是指不轉移對財產的的佔有,將其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3.質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當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時,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無抵押擔保是第三人介入的擔保形式,而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則均是以一定的財產或物權作為擔保物的擔保形式。
抵押擔保與質押擔保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抵押擔保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債權人依然可以保管和使用抵押物,擔保期間財產的損失由債務人負責,而質押擔保則需要轉移財產的佔有權,由債權人保管,期間財產的損失由保管方即債權人負責;
其次,抵押擔保需要辦理抵押物登記才有效,而質押擔保則只要轉移財產的佔有權即可;
此外,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在擔保財產的形態上也不同,前者包括了動產和不動產抵押,而後者則一般是動產或權利的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