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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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時怎麼清算債權債務?

夫妻離婚時怎麼清算債權債務?

一、夫妻離婚時怎麼清算債權債務?

夫妻離婚時清算債權債務的方式為: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可見,離婚時必須處理財產、債務問題,其立法意圖是為減少訴累,維護家庭穩定、社會和睦。

二、相關法律依據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外形成的債務,或一方為了雙方的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而對外形成的債務,均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

共同債權很好理解在此不贅述。共同債務通常來講,包括兩方面:為共同生活所負債務以及為共同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

為共同生活所負債務,包括夫妻雙方因購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開支所負的債務;修建、購買、裝修房屋所負的債務;為履行撫養教育子女、贍養扶助父母等義務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為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從事雙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娛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以及其他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發生的債務。

為共同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包括雙方共同從事個體工商業、農村承包經營所負的債務;雙方共同從事投資或者其他金融證券交易活動所負的債務;經雙方同意由一方經營且收入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用夫妻共同財產投資,以個人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雖由一方獨自籌資但收益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等。

夫妻雙方就共同債權協商不成,主要表現在雙方對是否存在債權,債權數額的多少,債權如何分配等方面存在分歧。出現協商不成的時候,法院依據法律關於夫妻共同債權的規定及照顧子女及女方的原則進行判決。

夫妻離婚時不僅涉及到共同財產分割的問題,同時還涉及到共同債務的承擔問題。一般來説,在婚後產生的債務是由雙方共同承擔償還義務的;其中以防發生了借款產生了債務,如果目的是用於夫妻之間日常的生活開銷的,也是屬於共同債務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