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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債務要怎麼清償

一、合夥債務要怎麼清償

合夥債務要怎麼清償

《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所謂合夥人的無限責任,是指當合夥企業的全部財產不足以償付到期債務時,各個合夥人承擔合夥企業的債務不是以其出資額為限,而是以其自有財產來清償合夥企業的債務。合夥人的連帶責任,是指當合夥企業的全部財產不足以償付到期債務時,合夥企業的債權人對合夥企業所負債務,可以向任何一個合夥人主張,該合夥人不得以其出資的份額大小、合夥協議有特別約定、合夥企業債務另有擔保人或者自己已經償付所承擔的份額的債務等理由來拒絕。當然,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分擔的比例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同時,《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人由於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這一規定,在重申合夥人對合夥債務負無限連帶責任的基礎上,明確了合夥人分擔合夥債務的比例,以合夥企業分擔虧損的比例為準。

關於合夥企業虧損分擔比例,《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企業的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辦理;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擔。合夥人之間的分擔比例對債權人沒有約束力。債權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清償利益,請求全體合夥人中的一人或數人承擔全部清償責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確定的比例向各合夥人分別追索。

如果某一合夥人實際支付的清償數額超過其依照既定比例所應承擔的數額,依照《合夥企業法》的規定,該合夥人有權就超過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者未足額支付應承擔數額的合夥人追償。

但是,合夥人的這種追償權,應當具備以下三項條件:一是追償人已經實際承擔連帶責任,並且其清償數額超過了他應當承擔的數額;二是被追償人未實際承擔或者未足額承擔其應當承擔的數額;三是追償的數額不得超過追償人超額清償部分的數額或被追償人未足額清償部分的數額。

二、清償合夥債務要注意什麼問題

一般情況下,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應注意以下問題:

1、全體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虧損額,對外應負連帶責任; 對內則應按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分擔;協議中未約定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實際的盈餘分配比例承擔。但是對造成合夥經營虧損有過錯的合夥人,應當根據過錯程度相應的多承擔責任。

2、只提供技術性勞務的合夥人,對外也承擔連帶責任; 對內則應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技術性勞務折抵的出資比例承擔;沒有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實際的盈餘分配比例承擔;沒有盈餘分配比例的,按照其餘合夥人平均投資比例承擔。

3、合夥經營期間發生虧損,合夥退出合夥時未按約定分擔或者未合理分擔合夥債務的退夥人對原合夥的債務,仍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不同於股份制企業的股東,在債務承擔方式上也是不一樣的。合夥人對於合夥企業債務所承擔的責任是無限連帶責任,因此,在產生合夥債務時,合夥人不能無理由推卸清償責任。而作為債權人,如果您有遇到合夥人相互之間推諉債務,是可以以此提起訴訟,要求合夥人連帶清償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淄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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