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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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糾紛買房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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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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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後債務糾紛怎麼辦

1、 《民訴》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解釋》5、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看被告的經常居住地在哪?需要原告提供證據。

2、可以提出保全,被告名下的財產都可以,一般要提供等額擔保。

3、可以做輪候保全。只要還有餘額,判決後就可以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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