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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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户的債務怎麼分配的?

一、個體工商户的債務怎麼分配的?

個體工商户的債務怎麼分配的?

個體工商户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即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户,個人經營、收益也歸個人者,對債務負個人責任;以家庭共同財產投資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員消費的,其債務由家庭共有財產清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工商户經營,其收入作為夫妻共有財產者,其債務由夫妻共有財產清償;家庭全體成員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的,其債務由家庭共有財產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四條:自然人從事工商業經營,經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户。個體工商户可以起字號。

第五十六條:個體工商户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農村承包經營户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户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户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

二、個體工商户債權債務怎麼處理?

債權人可以直接起訴個體工商户,因為其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註銷也不能逃脱債務。

1、在訴訟中,個體工商户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為當事人。有字號的,應在法律文書中註明登記的字號。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以業主和實際經營者為共同訴訟人。

2、起字號的個體工商户,在民事訴訟中,應以營業執照登記的户主(業主)為訴訟當事人,在訴訟文書中註明系某字號的户主。

以公民個人名義申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户和個人承包的農村承包經營户,用家庭共有財產投資,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員享用的,其債務應以家庭共有財產清償。

綜合上面所説的,個體工商户的債務在承擔時就需要確定是個人經營,還是以家庭經營為單位,不同的經營方式所承擔的責任就會不一樣,但不管是如何處理首先就需要保障到債權人的利益不受到傷害,不然是會為此引起各種引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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