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豐縣欠錢不還怎麼辦才合理
一、在豐縣欠錢不還怎麼辦才合理?
欠錢不還可以先協商,協商無果的話可以起訴,起訴的流程是: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欠錢不還動手打架的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債務糾紛的證據種類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民事訴訟證據分為下列七種
①書證;
②物證;
③視聽資料;
④證人證言;
⑤當事人的陳述;
⑥鑑定結論;
⑦勘驗筆錄。
要債的這件事情上沒有什麼其他特殊的規定,最關鍵是債權人需要結合債務人當初借錢的原因,靈活選擇應對方法,比如雖然是當事人以個人的名義借錢的,但實際上借錢是為了給家裏的孩子治病,那也可以向債務人的配偶追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