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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民事起訴起訴需要什麼材料?

一、借條民事起訴起訴需要什麼材料?

借條民事起訴起訴需要什麼材料?

借條民事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包括起訴狀,然後還需要提交以下證據:

1.借過錢的證據

沒有借條可以使用其他證據,如銀行轉賬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能夠證明欠款事實和欠款金額即可。因此,要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條、如果以現金方式給的錢,要打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等等。

2.主張債權的證據

即收集曾向他要過錢的證據。這一點,主要是防止債權過3年訴訟時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對方以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過錢。

自己偷錄只要不侵犯對方的權益,那麼偷錄的錄音、錄像就能拿出來當作證據使用。

3.對方財產信息

收集對方財產信息的目的是為了達到“要到錢”的目的,現在很多案子,法院判決是原告勝了,但是原告一分錢都拿不回來,這是因為沒有收集到對方的財產信息,無法執行。因此,如果想真實把錢要到手,而不是一紙空頭判決,那麼就要調查對方的財產情況,主要是對方的賬户、房子、車、公司股權等情況。當然,要調查別人的財產,對於個人來説是比較難的,就是律師出面調查,也不可能將對方所有財產都調查清楚,只能儘量提供。

二、有效借條怎麼寫?

借條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動中經常使用。比照民事法律關係的三要件(主體、客體、內容),出具欠條時應當注意如下事項:

1、主體

要將債權、債務關係的主體表達清楚,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注意“借”詞的歧意)要明確;自然人為主體時,應核對其身份證上姓名,條件許可時應在欠條上抄錄居民身份證號,簽字,最好是按上指紋;法人單位為主體時,應蓋上單位公章。

2、客體

數額單位要明確,寫清楚具體借了多少錢。

3、內容

表達清楚,注意避免歧義。應將歸還日期明確,如有利息約定,應寫明,否則依法視為無利息。如有違約金約定,應寫明。如有擔保人,應註明擔保方式,並寫明擔保人,擔保人簽字,按手印。

4、一式兩份

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並蓋章,但現實中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裏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麼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雖然原則上來講,借條本身就是可以證明債務關係確實存在的證據,但是並不是説債權人只要憑藉借條向法院起訴,最後就一定可以勝訴。故此為了保險起見,債權人在起訴的時候,除了借條外,還需要提交其他證明債務關係存在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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