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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犯罪標準的規定是什麼?

一、商標犯罪標準的規定是什麼?

商標犯罪標準的規定是什麼?

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假冒註冊商標罪,是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六十九條[假冒註冊商標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假冒註冊商標罪

假冒註冊商標罪,是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

(一)刑法規定

《刑法》第213條規定,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犯罪構成

主體:一般主體,即任何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個人假冒他人註冊商標,情節達到犯罪標準的即構成本罪;

客體:他人合法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以及國家商標管理秩序;

主觀方面:故意,且以營利為目的。過失不構成本罪。

客觀方面:行為人實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標行為,且情節嚴重。

三、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

(一)刑法規定

刑法第214條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犯罪構成

1.主體:一般主體,即可以是任何單位和個人;

2.客體:為他人合法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和國家商標管理秩序;

3.主觀方面:故意,即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而銷售的。如果行為人不知情,不構成本罪;

4.客觀方面:必須具有經銷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並且經銷金額較大的行為。經銷包括批發、零售、代銷等形式。對於犯罪嫌疑人實施銷售假冒註冊商標時是否明知的認定,應當根據案件的客觀事實認定,只要能證明其知道或應當知道銷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認定為明知。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侵犯知識產權的案件時時有發生的,此時如果是遇到了相關的侵權的情形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刑事訴訟以及民事訴訟的程序等,更好的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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