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官司怎麼打 普法法律網 商標 9.01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商標法》第六十條規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TAG標籤:知識產權 侵權 官司 商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