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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和著作權登記分別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一、商標註冊和著作權登記分別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商標註冊和著作權登記分別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1、商標註冊需要提交的材料

(1)請商標註冊,應當按照公佈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填報。每一件商標註冊申請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書》1份、商標圖樣1份;以顏色組合或者着色圖樣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提交着色圖樣,並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顏色的,應當提交黑白圖樣。

(2)商標圖樣應當清晰,便於粘貼,用光潔耐用的紙張印製或者用照片代替,長和寬應當不大於10釐米,不小於5釐米。

以三維標誌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説明商標的使用方式,並提交能夠確定三維形狀的圖樣,提交的商標圖樣應當至少包含三面視圖。

2、著作權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

(1)《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

(3)權利歸屬證明文件(個人作品不需要提供該項);

(4)委託他人代為申請時,代理人應提交申請人的授權書(代理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

(5)作品樣本。

説明:(1)至(4)項均需在線打印,其中(1)項需提交簽章原件,(2)至(4)項需在線上載原件,線下提交打印件;(5)項需在線上載原件,線下提交紙介質或電子介質作品樣本。

二、商標、著作權的區別是什麼?

(1)權利產生途徑不同

著作權,是在作者的作品創作完成之後,即依法自動產生,而不需要經過任何主管機關的審查批准。而商標權在我國實行的是註冊在先原則,只有經過最先申請註冊並獲主管機關的審查核準後,才能取得商標專用權。

(2)保護對象和範圍不同

著作權的對象是作者所創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是有形資產。其作品包括以下形式:文學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美術、攝影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説明;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計算機軟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對著作權的保護範圍是指這些作品的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

而商標權的對象是以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的註冊商標,屬無形資產。對商標權的保護範圍以核准註冊的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3)保護的目的不同

著作權保護的是在文學,藝術和科學方面所創作的作品和與此相關的權益。其目的在於鼓勵有益於社會的作品創作和傳播,促進社會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和繁榮。

商標權保護的商標,是具有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顯著特徵的標誌。保護的目的是為了促進生產者保證商品質量和維護商標信譽,以保障消費者的利益,促進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公平競爭。

在我國,若是想要獲得商標權,需要向相關國家部門提出商標的註冊申請。雖然著作權是可以在作品完成時自動取得的,但若是想要辦理著作權的登記手續,也可以帶着作品的樣本、登記申請表等的相關材料,向相關國家部門提出著作權的登記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