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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的著作權人在我國存在嗎?

一、專利的著作權人在我國存在嗎?

專利的著作權人在我國存在嗎?

不存在,只有專利的專利權人。我國對專利申請人沒有數量限制,因此在申請專利時可以有很多個專利申請人。專利制度中所稱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僅僅代表該人對於本專利做出了實質性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工作的人,不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五條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專利權屬於財產權,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將持有權移轉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通過專利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權的當事人,即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同樣也可以與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包括專利申請權轉讓。在這裏要把轉讓專利與許可專利區別開,許可專利是將專利的使用權讓與一部分給他人,專利權人在許可合同中對專利權處分的是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轉讓專利權時專利權人處分的是所有權。因此轉讓專利權收入屬於財產收入。

二、專利和著作權的區別是什麼?

著作權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所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的作品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專利權是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著作權和專利權的不同之處主要表現為:

(1)保護的對象不同。著作權保護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觀點的表現形式,不保護思想、情感和觀點等內容本身,這些形式表現為小説、論文、電影、歌曲、圖畫等種類。專利權保護的是發明創造,屬於思想、觀點內容範圍,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比如電視機的發明、燈泡的製造方法、可口可樂瓶獨特的外觀設計等。

(2)保護的條件和要求不同。由保護對象所決定,著作權法可以保護兩部主題內容相同的作品,只要這些作品具有獨創性;但專利權不會保護主題內容相同的兩個發明創造,例如,甲發明了電視機,並申請了專利,乙就不能再申請這一專利。

(3)權利產生方式不同。著作權通常可以自動產生,不必經過任何登記或審查程序;專利權則必須依法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進行審查後授予合法申請人。

(4)權利內容不同。著作權的內容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兩方面;而專利權僅包括實施權、許可他人實施權、轉讓權等財產權內容,不包括人身權內容。

(5)權利保護期限不同。如前所述,對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後的50年;專利權的保護期分別為發明專利20年,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10年,均從申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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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更偏向於保護作者的情感類的東西,這種情感是一種觀點,保護這種情感的觀點不被他人侵害,可以簡單的認為是一種腦部活動產生的想法被保護,而專利通常保護的是一種思維的產物,這種產物已經以實際形式體現出來,並且已經歸自己所有了,所以這兩種針對的對象和內容都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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