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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侵權行政救濟方法有什麼?

著作權侵權行政救濟方法有什麼?

一、著作權侵權行政救濟方法有什麼?

要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燬侵權複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複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

權利人遇到版權糾紛可以通過以下三種途徑解決:

1、調解。雙方當事人可以請版權行政管理機構或版權代理機構或其它第三方作為調解人,按照自願原則,通過協商,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2、民事訴訟。作者或權利人的著作權被侵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權利人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仲裁。根據當事人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二、著作權侵權怎麼賠償損失?

1、直接損失

(1)對侵權直接造成的著作權使用費等收益減少或喪失的損失;

(2)因調查、制止和消除不法侵權行為而支出的合理費用。

(3)因侵犯著作權人身精神權益而造成的財產損失。

2、間接損失

即指權利人受到侵害的著作權在一定範圍內的未來財產利益的損失,它屬於法律上規定的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中規定的“其他重大損失”的範圍。著作權的間接損失是由於造成了權利人不能正常利用該著作權進行經營活動而遭受的。

3、精神損害

著作權人身精神權益的賠償主要指著作權的精神損害的賠償。其賠償範圍僅限於對受害人人身精神權益的精神損害賠償,不包括因侵害著作權人身精神權益而遭受的財產損失。因侵害精神權益造成的財產損失應當歸入財產損失範圍。

著作權中有侵權就要有對策,要選最有效的方式,侵權人需要賠償著作權人直接損失,間接損失以及精神損害賠償,由於調查、制止侵權行為而支出的費用,侵權行為所造成的著作權使用費的減少,這些都屬於直接損失,精神損害只限於受害人人身精神權益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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