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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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登記就受著作權保護嗎?

一、版權登記就受著作權保護嗎?

版權登記就受著作權保護嗎?

登記後受著作權保護,著作權保護法對保護作者的作品獨創性,作者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都有極大的作用。是國家通過法律保護作者作品獨有的權利的實施準則。著作權也稱版權,是指作者及其他權利人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總稱。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其中著作人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姓名錶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變更方式,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

著作財產權是無形的財產權,是基於人類智識所產生之權利,故屬知識產權之一種,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散佈權、出租權等等。著作權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是保護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財產權利益的同時,須兼顧文明之累積與知識之傳播,算法、數學方法、技術或機器的設計均不屬著作權所要保障的對象。

二、著作權保護期限

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因此對它們的保護期有不同的法律規定。

著作人身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是與特定的人身相聯繫的權利,不因人的死亡而消失,因此受到法律永久保護,沒有時間的限制。發表權的保護期較為特殊,它與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利保護期相同。

著作權財產權的保護期,根據作品性質和著作權主體的不同,其保護期規定如下。

1.作者為公民的期限

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後50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期限

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

3.特殊作品的期限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及攝影作品,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作品首次發表後50年。這裏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筆名、化名或者未署名發表,難以確定作者確定身份的情況。如在50年內確定了作者,則其著作權的保護期按所述之規定。

需要明確的是,不同類型的著作經過版權登記後獲得的著作權保護情況是不一樣的,對於相關情況的認定上,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來進行處理,如果對相關著作權的保護情況認定為錯誤的,可以結合實際的著作權產生的情況來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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